《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4年)》印发


(资料图)

设置在阜城公园里的健康步道(资料图)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市政府近日印发《阜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4年)》,提出对标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标准,围绕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部署攻坚行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聚焦健康教育、人居环境改善、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等,引导全面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健康阜阳建设,争取到2024年底实现创成国家卫生城市目标。

从7个方面落实任务,完成56项指标

根据《计划》,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行动从细化落实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等7个方面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国家卫生城市56项“创卫”指标。此次创建范围为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城市建成区。

这7个方面任务包括: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环境保护,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重点场所卫生要实施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学校按照规定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食品和生活饮用水方面,要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促进地摊经济卫生规范升级。规范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食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加强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奖惩分明,全力以赴打好创卫攻坚战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去年我市出台《阜阳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创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县城)4个、卫生村(社区)104个、卫生先进单位133个,创建健康促进医院67家、健康机关95个、健康学校756个、健康家庭1235个。

从今年起,国建卫生城市创建进入攻坚阶段,按照统筹行动计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这阶段创建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创建申报阶段、巩固提升阶段和考核验收阶段。根据《计划》,建立健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协调调度、资金投入、跟踪督导、考评奖惩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创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目前,市创卫办已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全力以赴打好创卫攻坚战,高效推进创卫、力争首创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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