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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颍上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一手机店工作人员报警称,他们店里的一部手机“不翼而飞”了。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取店内监控视频看到,事发前,店内柜台上有3部手机,店员在调试一部新手机。之后,店员到店后面取东西,一男子从柜台上拿起一部手机看了看,悄悄装入自己上衣右口袋里,然后买了一部手机离开。当时,柜台外面有一男子在低头看手机,柜台内一女店员在修手机,他们都没有看到男子拿手机的过程。
很快,民警经过调查确认嫌疑人为陈某,随后将其抓获。陈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昨日,记者从颍上警方了解到,被盗手机已被追回,陈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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