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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再组织本学期期末考试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时间确定: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开学报到,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据了解,幼儿园和小学一至二年级寒假从2022年12月23日(腊月初一)开始;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开始;初三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开始;高三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开始。
据悉,春季开学时间如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开学报到,2月6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高三年级2023年1月30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幼儿园、特教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做好学校教育教学保障、教师绩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培训、各类总结等期末各项工作。寒假正式开始之前,学校可根据实际,组织线上教学、课程复习、线上家长会等。原则上不再组织本学期期末考试。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和寒假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开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组织学生返校开展自习、辅导等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各校可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学校公众号、短信提醒、群通知等方式,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要紧盯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等易感群体,加大物资储备和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学校安全防护,提升师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饮食安全、防寒防冻、燃放烟花爆竹、滑冰溺水、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