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王宝元利用145个账户,操纵吉林高速、大连热电、宜宾纸业、绿城水务、宁波热电、哈森股份、友邦吊顶、大庆华科共8只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最终决定没收王宝元违法所得约1.43亿元,并处以三倍罚款约4.3亿元。
王宝元被证监会合计罚没5.71亿元。这创下了今年以来证监会对个人处罚的最高数额,也超过了2021年潘日忠操纵市场案4.46亿元的罚没金额。
王宝元辩称,账户控制认定有误,涉案交易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获利金额认定有误,量罚幅度过重。
(相关资料图)
证监会则表示,案件账户控制关系认定准确,量罚幅度适当,操纵行为不属于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形。当事人在涉案期间采取多种操纵手段反复多次实施操纵行为,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跨度长,涉及的股票只数多。其长期采用配资方式借用他人账户,实际控制使用的账户数量大,且账户组股票交易量大。证监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王宝元操纵市场案的整体情况
王宝元,男,1963年8月出生,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王宝元共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其中,第一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24个账户,第二轮操纵“吉林高速”使用32个账户,操纵“大连热电”使用22个账户,操纵“宜宾纸业”使用18个账户,操纵“绿城水务”使用19个账户,操纵“宁波热电”使用27个账户,操纵“哈森股份”使用26个账户,操纵“友邦吊顶”使用23个账户,操纵“大庆华科”使用54个账户。
王宝元具体股票的证券操纵细节
1. 吉林高速:
2020年2月3日至3月11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4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1300万元。2020年5月28日至6月15日,王宝元再次控制使用32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200万元。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吉林高速的日线走势图:
2. 大连热电:
2020年3月27日至4月3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2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大连热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50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大连热电”,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大连热电”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大连热电的日线走势图:
3. 宜宾纸业:
2020年4月27日至5月8日,王宝元控制使用18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宜宾纸业”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76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宜宾纸业”,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宜宾纸业”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宜宾纸业的日线走势图:
4. 绿城水务:
2020年5月7日至5月18日,王宝元控制使用19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绿城水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17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绿城水务”,操纵意图明显,造成“绿城水务”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绿城水务日线走势图:
5. 宁波热电:
2020年5月13日至6月2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7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宁波热电”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52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宁波热电”,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宁波热电”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他还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账户组在7个交易日对倒交易“宁波热电”,对倒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为5月21日,达到14.30%。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宁波热电日线走势图:
6. 哈森股份:
2020年6月1日至6月4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6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哈森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100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哈森股份”,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哈森股份”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哈森股份日线走势图:
7. 友邦吊顶:
2020年6月4日至7月15日,王宝元控制使用23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友邦吊顶”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185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友邦吊顶”,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友邦吊顶”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友邦吊顶日线走势图:
8. 大庆华科:
2020年7月3日至11月6日,王宝元控制使用54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大庆华科”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约8000万元。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大庆华科”,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大庆华科”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此外,他还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账户组在49个交易日对倒交易“大庆华科”,对倒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为8月21日,达到11.75%。
下图为王宝元操纵期间大庆华科日线走势图:
监管重拳打击市场操纵
据中国基金报,近年来,监管层全面贯彻“零容忍”理念,加大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改善市场生态。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同时,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重大欺诈、造假等虚假陈述案件、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的操纵类案件、并购重组环节滋生的内幕交易案件、中介未勤勉尽责案件等成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