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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内容和程序,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定《阜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规定》要求,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火灾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规定》指出,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根据火灾事故等级,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管辖权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一般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应急管理、公安、城乡建设、总工会和火灾事故涉及的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派员组成。

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主要包括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火灾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等。

调查人员应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开展现场封闭、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调查实验等调查程序,实施调查取证活动。

调查取证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为主。重点关注火灾发生的诱因和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成因,查实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行为和问题,分析厘清火灾事故各方责任;重点查清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提出应当追责问责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建议名单及人员责任事实。

火灾事故调查期限多久?《规定》指出,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自火灾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较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负责火灾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予以结案。

另外,对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应下发督办函,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对逾期仍未整改落实再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火灾事故 人民政府 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