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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12月18日召开的恳谈会上获悉,全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等70余家企业代表集体签署了药品保质保价承诺书,承诺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销售过期不合格药品,落实好明码标价。

据了解,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在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的同时,向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了《阜阳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情况,并公布举报热线,及时核查投诉举报线索,严打价格违法行为。

此次恳谈会上,安徽华源医药集团、阜阳市第一大药房零售连锁等70余家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把药品购进渠道,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安全;销售药品时据实开具销售票据,药品销售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系统,做到可追溯;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及违规违法药品、用品;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借疫情防控之机,提高疫情防控药品及用品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不散布涨价谣言,借机谋取非法利益;加强药品销售售后服务和药学服务,宣传、指导人民群众科学、合理用药。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强化价格监测预警,结合日常市场巡查工作,深入药店、诊所、商超、药品交易市场等,积极开展抗原检测、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护用品(口罩等)三类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依法快速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扩大专项工作影响力和整体效应,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同时,督促企业多方筹备货源,为保障我市涉疫药品的充足稳定发挥好积极作用。

关键词: 明码标价 囤积居奇 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