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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获悉,第六批阜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启动。

推荐条件为: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已入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提示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市直有关单位,重点推荐以下项目:新入选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项目;前五批中无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存在以下情况不予推荐: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

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当进行评审,结合该项目在本区域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推荐意见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被推荐传承人为市直属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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