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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颍上法院南照人民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生猪代养纠纷案件。
2022年7月29日,原告某养殖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与被告孙某签订了《养殖回收合同书》及《养殖回收结算方案》。合同约定,由原告作为甲方以记账方式向被告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被告提供饲养场地、设施及劳动力;待生猪符合上市条件后,由原告负责销售,销售结束后,原告按《养殖回收结算方案》约定的价格支付被告生猪结算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投苗并提供饲料、药物等。经过一段时间饲养后,双方经过盘点,被告存栏生猪数量为1317头,均重为250斤以上,已达到上市条件。原告按合同约定通知被告将生猪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销售,但被告认为,原告给价偏低,且可能会拖欠养猪款,因此未将生猪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南照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在与原、被告沟通的过程中,得知生猪若发生病情,很可能大量死亡。法官与被告多次沟通,向其释明法律,讲明利害关系,被告同意配合养殖公司出售生猪750头,后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
目前,所有生猪得到妥善处置,被告也已顺利拿到养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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