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野生海捕”“无糖零脂”“由知名大学研发”“海外直邮”……在购物中,常常会遇到商家打出这种让人心动的宣传字眼,这些宣传可信吗?遇到虚假宣传怎么办?商家需要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今天,以案说法为你详解虚假宣传背后的法律知识。


(资料图片)

说是“无糖零脂”,结果脂肪含量超标

小徐是00后。此前,为保持苗条身材,她决定从网上购买一款“无糖零脂”咖啡。在网页商品详情上,商家注明了“无糖零脂”的内容。小徐下了单,支付了300多元的消费金额。

收到咖啡后,小徐冲泡饮用时却发现,包装上的“产品营养成分表”显示,脂肪含量为每100克含5克。小徐查阅资料得知,按照食品营养国家标准,零脂肪食品要求每100克食品中的脂肪含量小于等于0.5克。这款咖啡根本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为此,小张起诉网店的经营者,要求退款退货,并支付3倍的货款作为赔偿。

近日,颍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网店经营者所售的产品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其行为构成欺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小张“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

说的是“海外直邮”,其实是“三无产品”

去年夏天,临泉县的晓辉在某网络销售平台看中一双某品牌鞋子。店主宣传,这款鞋子是海外直邮,上万达人火热推荐等。

晓辉支付1800多元拍下了一款篮球鞋。收到鞋子试穿后,晓辉发现鞋子有瑕疵。首先,在鞋子的包装盒里未发现有产品合格证;其次,根据物流追踪信息,并非海外直邮。随即,晓辉申请退款,却遭到拒绝。为此,晓辉将商家和平台一同告上了法庭。

近日,临泉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而被告销售产品时并未附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且该产品并非国外直邮,与其宣传不符。故法院认为,应视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产品。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所购货款1800余元,被告应予退还,原告也应将涉案鞋子退还被告;被告对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应当赔偿原告所购商品的价款三倍金额,共计5400余元。

号称产品是“知名大学研发”,消费者用后脸上过敏

梦雅是一位爱美的女士,去年9月,她在一家美容店了解到一款高科技冻干粉,称可以让肌肤提亮变白。销售人员称,这款冻干粉是由国内知名大学研发出来的。出于对该所大学的信任,梦雅花费2万多元购买了一套。但梦雅使用冻干粉之后,脸部出现了过敏症状。梦雅经过核实,国内某知名大学并没有研发该品牌冻干粉。梦雅找到美容店负责人理论,双方争执不下,她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

颍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被告认可涉案冻干粉与国内某知名大学无关。被告捏造虚假情况,属欺诈。故判决被告某美容店退还原告梦雅2万余元,并赔偿价款的三倍金额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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