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因为你们主动联合救助,俺这个家又有了希望。”近日上午,在阜南检察院,村民老田送来了三面锦旗,以感谢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为三个年幼的孙子女申请的10万元司法救助金,还进行了多元帮扶,为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儿媳去世、儿子服刑,留下三个孩子

今年60多岁的老田夫妇,是阜南县某镇农民,有三个儿女。原本可以安享晚年,但大儿子家的一场变故,让他们一时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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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老田的大儿子小田和儿媳杨某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引发争执,小田情绪失控,愤怒之下杀害了杨某。最终,小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老田和老伴余某经受不住打击,大病一场。儿媳去世,儿子服刑,撇下三个年幼的孙子女,最大的7岁、最小的仅3岁。如今,两位老人负责照料三个孩子的饮食起居和接送上、下学,家庭也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时陷入困境。

经调查,符合救助条件

阜南县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在常态化筛选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中,发现了老田家的情况。8月4日,阜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红和检察官一起到老田家,并走访乡镇、村基层组织和村民,发现老田家确实存在困难。阜南县检察院向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汇报,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以解决老田家的困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抚养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因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案件管辖地检察机关应当给予救助,老田家有返贫风险,符合相关规定,应予救助。

另外,余某为农村家庭妇女,案发后夫妻二人承担抚养、照顾三个未成年孙子女的重任;余某次子为现役军人尚未成家;余某婆婆年迈多病需要照顾,家庭负担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余某属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符合救助条件。

收到10万元司法救助金

随后,检察机关结合本案实际和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为三个孩子共申报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其中,向阜南县委政法委申报国家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向市检察院申报市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向省检察院申报省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县、市、省三级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申报先后通过审批,并且将钱打卡发放至孩子的专项银行账户。

这笔救助资金对于老田祖孙五人来说,犹如雪中送炭。“真的没有想到,在我们陷入困境的时候,还能受到检察机关的主动帮扶救助,我真心替三个孩子感谢他们。”老田说。

此外,为了保证老田家三个孙子女未来的生活,办案人员还多次前往镇里和村里,为孩子们确认为“事实孤儿”,以获得相关部门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呵护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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