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采用恐吓手段“控制”受害人,下载反诈APP可有效防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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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泉县公安局接到3起辖区居民报案,称遭遇了电信诈骗。民警调查发现,这3起案件均为冒充“公检法”诈骗,3位被害人共被骗走33万余元。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泉警方提醒,类似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多采用恐吓手段“控制”受害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可有效防骗。
接到陌生电话称其涉嫌“洗钱”
“你好,我是‘阜阳市公安局’的‘赵警官’,你涉嫌洗钱已经被立案侦查,需要配合我们调查。”9月2日,临泉县庙岔镇居民徐女士接到这样一个陌生电话,感到很纳闷:自己一直都在家没有外出,怎么会有犯罪记录呢?
徐女士连忙否认她从事过犯罪活动,并质疑“赵警官”是诈骗分子。看到徐女士如此警惕,“赵警官”直接发起了火,指控徐女士有质疑警察、阻挠办案的行为,称此行为涉嫌侮辱警察。
“‘赵警官’对我说,如果不配合他的工作,他就带人到我家把我带走关进看守所。”徐女士说,经过“赵警官”的恐吓,她一时慌了神,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对方。
这时,“赵警官”听出了徐女士的犹豫,认定她已有些动摇,遂提出可以添加微信好友并视频通话证实其“警察”身份。徐女士觉得加微信验身份应该不会有问题,便同意了。
加了微信后,“赵警官”打来视频电话。看到视频中的男子身穿“警服”,又亮出了“警官证”,徐女士的怀疑打消了。
泄露银行卡号和交易密码,6万余元被转走
取得徐女士的信任后,“赵警官”叙述了她牵扯的“案情”:洗黑钱案的主谋名叫“李燕”,“李燕”在杭州某银行工作期间,非法盗用了200多人的信息实施违法犯罪。徐女士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你下载一个手机软件,可以在里面参加这个案件的会议。”“赵警官”让徐女士下载了一款名为“开会宝”的手机APP,徐女士下载后在这款APP界面上看到了自己的“通缉证”和“案件”信息。“赵警官”又警告徐女士,让她不得将涉案信息告诉其他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徐女士被“赵警官”的话唬住,并未将此事告知家人。
随后,“赵警官”又以“查询银行卡转账记录中有没有和案件相关的流水账”为由,诱导徐女士在“开会宝”APP内输入了她的银行卡号和交易密码。
“侦查案件怎么会让我输入银行卡密码呢?不会有诈吧?”就在徐女士察觉对方的要求很可疑时,她发现自己的微信已经被“赵警官”拉黑,而银行卡里的6万余元已被转走。发现被骗后,徐女士来到临泉县公安局庙岔派出所报案。
9月3日,临泉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则接到了辖区居民李女士的报案,称其遭遇电信诈骗,被骗26万余元。
9月4日,临泉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也接到辖区居民王女士关于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报案,称其被骗1万元。
经民警分析、研判,这3起案件均为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案。目前,这3起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认清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
临泉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表示,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一般有3步:首先,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事主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等个人信息,以此获取事主的初步信任,对事主进行“洗脑”。诈骗分子随后以严厉语气,震慑、控制事主的意志,使事主因急于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而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其次,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诈骗分子向事主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利用事主的恐慌心理,进一步骗取信任。最后,诈骗分子向事主提出证明其“清白”的唯一方法:配合他们调查,将钱款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里。
“凡是接到电话号码前面带有+号或00开头的境外电话自称‘政法机关人员’的,都是诈骗!”民警说,公检法机关不可能通过电话、网络聊天软件、网站等方式办案,更不会通过电话要求群众提供保证金、安全账户或涉及钱财的任何事项。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方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U盾等信息,一定不能透露给任何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站或APP上留下个人信息。
民警提醒,如接到自称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请仔细判断来电目的,如涉及案件内容,请亲自前往派出所进行咨询,切不可盲目按照电话中所谓“民警”的要求进行操作,切勿泄露个人银行卡、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进行任何转账操作。市民若接到此类电话,请立即拨打反诈专线96110咨询或110报警。
那么,有没有一种办法,不仅能看清所有诈骗套路还能实时预警,守护住自己的“钱袋子”呢?民警介绍,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可以得到实时防护。“安装后要立即注册,开启预警守护,能够识别疑似诈骗电话、短信、手机APP风险,有效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