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好朋友相约出游,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三人为此还对簿公堂。近日,市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因自驾游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官提醒,出游是一项有风险的活动,参与者选择自甘风险的同时,也应尽到注意义务。

返程中,车辆爆胎撞上隔离护栏


【资料图】

小胡和小林是一对好哥们。2019年7月,小胡提议趁暑假带着孩子出去旅游。两人一拍即合,目的地定在了河南一景点。

出发前,小林接到好友小张的电话,听说马上要出发去河南,小张也积极响应,二话不说,来到约定地点,乘坐小胡家的车出发了。

三人觉得,结伴出游一来省钱,二来避免旅途寂寞,三来大家都是老司机倒换着开车还可以避免疲劳驾驶。

可就在返程时,一场意外发生了。

当时,原本是小胡开车,为了避免疲劳驾驶,小张主动接替小胡驾驶车辆。行驶至高速公路许昌至周口方向一路段,他们所驾驶的车辆右后轮爆胎,车辆失控,与高速公路隔离护栏发生碰撞。

事故致使车上乘客不同程度的受伤,所驾车辆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此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当事人小张、小胡、小林均不负责任。

那么,伤者的损失谁来承担?这场事故中,小胡的伤势较为严重,他的儿子也受了轻伤。父子俩住院治疗大半个月,花费医疗费近4万元。经鉴定:小胡因车祸致胸部、腰部椎体压缩性骨折,手术治疗后其损伤致残程度为九级。经评估,小胡家的小型客车维修费用为2万多元。

小胡认为,因小张开车速度过快导致轮胎爆胎,发生了交通事故,小张应该承担损失。但小张却认为,大家一起出游,返程时自己好心代驾,发生爆胎是车辆自身问题。

原本愉快的旅途,导致昔日的好兄弟出现纠纷。多方调解无果后,小胡将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各种损失共计30余万元。

判决:三人各担责三分之一

小张也觉得有一肚子委屈,要求专业机构对车辆爆胎原因进行鉴定。经鉴定,该辆小型普通客车右后轮使用五年以上,橡胶胶质老化,胎面皲裂严重,多处修补,轮胎高速运行能力、承载能力衰减,导致车辆在高速行驶时轮胎爆胎,致使本次交通事故发生。

2021年4月,临泉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事故属于交通意外事故,三名当事人不负此事故责任。

但在本案中,小胡、小张、小林是相约去外地游玩,小胡所提供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小张作为驾驶员未能尽到安全检查义务,未能安全驾驶,两人均存在过错。对于小胡的合理损失,三人应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小张赔偿小胡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小张表示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赔偿,便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近日,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认为,民法典确立的“自甘风险”规则,对引导民众积极参与相关文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自驾游的参加者来说,参加活动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活动存在的风险形式和特点。

本案当事人进行结伴自驾游,小胡、小张、小林均是成年人,对结伴自驾游具有一定风险应该是明知的,参与者之间基于对风险的认识而产生结伴互助的依赖和信赖,具有临时互助团体的共同利益。虽无意在彼此之间设立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自驾游的行为本身是三人合意的结果,各当事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参加人分担民事责任。

因此,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认定小张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并无不当。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小张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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