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剩余内容,展开全文本报记者 康晓博
企业的决策,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考量方方面面的因素,除了税收因素外,还要重点考量监管要求、客户感受等其他因素并作出取舍。更多的时候,企业需要在诸多考量的因素中寻求“平衡点”,力求形成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
前段时间,北京某食品科技企业S公司财务主管李女士,在财税业务之外,多了一项工作内容——与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的同事密切合作,定期撰写包括生产进展、市场竞争、财务状况、税收政策等信息在内的分析报告,供企业管理层决策参考。“作为财税人员,以往我只关注财税业务问题。现在,我逐步认识到,企业进行决策需要综合考量方方面面的情况,税收因素只是其中之一。”李女士说。正如李女士所言,企业决策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市场、产业、金融、财务、税收等各方面因素的不同影响进行总体评估和利弊权衡。在此过程中,税收有时是需要重点考量的“主要因素”,有时则是“次要因素”,还有时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业务场景和战略目标的不同,决定了需要考量的因素不同。”采访中,多位企业相关负责人说。重点考量因素1:监管要求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税收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企业提前妥善考虑涉税处理问题,并在合规基础上规划好交易业务安排,不仅能有效避免涉税风险,而且可以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成本。但是,税收因素尽管重要,却并非影响并购重组的唯一因素。倘若在重组过程中企业决策者不能抓住主要因素、盲目决策,可能导致重组失败。X集团与J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合作协议》,拟将X集团旗下Z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J公司,转让价格约1.5亿元。虽然双方及时设立了共管账户,提前考量了税收政策、资本市场监管政策等规定,但却忽视了土地监管因素。原来,Z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一块与当地政府签约开发的目标地块,根据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土地受让人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得擅自改变,若违反约定擅自改变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拒不整改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于违反了合同规定,X集团与J公司的这一重组业务无法得到当地土地监管部门的明确支持,双方不得不终止交易。无独有偶。S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购买其关联方H公司所持有的C材料公司100%股权,目的在于获取C材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如果直接购买,双方需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契税等税费,而采取收购股权进行重组的方式,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于是S公司采取了这一方案。但是,由于交易价格不合理等原因,该交易被监管机构专门发函问询,给S公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与上述两个案例不同的是,W公司在借壳某ST公司上市的过程中,由于对各方面监管政策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债权、债务、人员处置等关键因素进行妥善安排,保障了重组交易的顺畅。这次交易分为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四个部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是让某ST公司按账面价值向其母公司整体划转全部资产、负债及人员,不仅满足相关监管要求,而且能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专家提醒】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姜新录:一般而言,重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包括重组方案是否满足金融、税务、土地等各方面监管要求,股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能否顺利办理权属过户,与企业资产相关的专属经营资质能否办理变更或转移手续,重组业务的成本能否在合规前提下降低,重组后企业的商誉或品牌是否会受影响等。基于此,建议企业在对重组方案作出最终决策前,组建包括法律、财务、金融、税务等各方面人才在内的专业团队,充分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准确把握关键因素,防止以偏概全、因小失大。特别要强调的是,各监管部门的要求具有“一票否决”的重要性,必须放在突出位置首先考量。
重点考量因素2:客户感受甲房地产企业在开发A住宅项目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研判出竣工交付时间有两个选择:一个是2022年12月,另一个是2023年1月。具体如何选择,甲公司财税团队进行了仔细研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等政策规定,如果将竣工交付时间选择在2022年12月,需要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中进行完工实际毛利确认并缴纳相应税款;如果选择2023年1月,则可以等到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再确认,从而延迟税款缴纳,节省现金流。于是,甲公司财税团队向管理层建议,将竣工交付时间选择在2023年1月。然而,该方案却遭到公司销售、物业服务等部门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虽然2022年12月和2023年1月实际上只差1个月,但如果在2022年12月竣工交付,容易使购房者认为项目交付“快了1年”,会增加购房者对公司的好感;同时,在2022年12月竣工交付,购房者在农历春节前就能拿到新房,有“新年住新房”的良好寓意,增加购房者的购买意愿,更有利于促销。此外,如果将竣工交付时间选在2023年1月,会相应地增加房屋维护的支出,物业服务收入也会延迟。甲公司管理层综合考量后,认为客户感受和市场销售最重要,于是决定将竣工交付时间选择在2022年12月并相应安排工程进度。【专家提醒】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邹胜:无论企业处于哪个领域、从事何种业务,都需要进行市场推广销售。在此过程中,企业通常要综合考虑销售成本、现金流、市场契机、行业竞争、消费者感受等因素。从甲公司的案例可以看出,虽然有“税务更优”的选择,但管理层并没有采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和延迟税款缴纳相比,企业更加在意开发项目的销售情况。基于此,在市场推广销售这一普遍的业务场景中,倘若能在达成目标的同时降低税务成本,这样的方案当然更好;如果只看到税务成本降低却忽略销售效果,无疑就本末倒置了,最终的结果可能得不偿失。
重点考量因素3:利弊平衡点对于“走出去”企业而言,在开展海外业务的过程中,由于海外市场的监管政策、文化背景、消费者习惯、融资环境、市场特点等与国内不同,企业在进行决策时更需要经过慎重且全面的考量,最终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国内某大型跨国集团F公司准备收购位于欧洲的M集团公司。由于历史原因,M集团在西班牙有多层控股及运营公司,在西班牙进行税制改革后,居民企业间的股息分派不再免税,而M集团在西班牙的这种公司架构,导致股息分派产生了不必要的税负。在交易过程中,F公司希望以境外股东担保贷款的形式,为西班牙公司筹措收购资金。但是,借款方西班牙公司作为纯控股公司仅有股息收入,银行怀疑其还款能力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在征求税务顾问的建议后,F公司对融资问题和税务问题一并考量,拟定了方案:将西班牙多层控股公司进行合并,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合并纳税。这样一来,不仅解决了西班牙居民企业间分派股息额外税负的问题,而且改变了其纯控股公司收入单一的问题,赢得了银行的信任,获得了融资并改善了现金流。采访中,业界专家和相关“走出去”企业负责人表示,税收是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时必须考量的因素之一,特别是随着国际税改如火如荼地推进,税收因素越发重要。但同时也要看到,税收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投资目的地的外汇管制情况、人力资源是否足够、营商环境、市场需求特征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海外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企业一方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投资规模、发展战略、市场需求等,对投资目的地提前进行调研;另一方面应根据当地的税收、资金、外汇等监管合规要求,合理评估投资风险。【专家提醒】安永华南区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麦浩声:企业“出海”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更大的效益。基于此,在进行海外业务决策时,企业有必要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围绕效益最大化目标,对各种因素统筹考量。在具体决策过程中,最好能够找到多种因素的“平衡点”。正如F公司采取的方案,既有助于获取银行贷款,同时又降低了税收成本。在实践中,如果无法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就需要在追求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作出取舍,或作出一些必要的调整。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4月14日B1版。来源:中国税务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