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
响已消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