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未成年人“触网”几率增加,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涉世未深的孩子们,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网络大灰狼”陷阱,成为电信诈骗的目标。

颍上县13岁少女小丽(化名)就在网上遇到了电信诈骗,损失了几千元。近日,该案在颍上法院进行了审理,被告人作为未成年人,却专盯未成年人进行诈骗,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再作案,最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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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一小举办“净网”“护苗”主题宣教活动,向孩子们介绍一些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让他们远离网络犯罪。记者 徐丹丹 摄

被害人

入群领明星海报

被骗3500余元

去年5月的一天,13岁的小丽用手机上网时,无意间在QQ空间上看到一条可以免费领取某明星亲笔签名海报的消息。出于好奇,她便按照消息的提示加入了QQ群。

进群后,有人给小丽发私信,让她将微信余额截图发过去,并按要求进行扫码。小丽在没有搞清这个码的用途时,就稀里糊涂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操作。结果显示,微信里的余额被转走。

不是说可以免费领取明星签名海报吗?小丽赶紧询问原因,对方称,因为小丽是未成年人,在领取明星海报的过程中,导致他们的账号被冻结,所以要按他们的要求操作才能将账号解冻。如果不这样做,就要告诉她的父母,对损失进行赔偿。

涉世未深的小丽被吓到,就想着赶紧照做,了结此事。结果,在小丽将钱款转过去之后,发现已经被拉黑。小丽不知所措,便将这个情况告诉了自己的父母,这才得知自己是被骗了,总共被骗3500余元。于是,她在父母的带领下报了警。

诈骗分子

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作案目标

公安机关调查后,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抓获。

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2年9月1日向颍上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令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本案中,郭某某也同样是未成年人。郭某某长期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父母缺乏对其有效监管,导致他长期沉溺于网络空间,结识到不良好友,学到所谓的“诈骗方法”。

郭某某告诉检察官,之所以选择电信网络诈骗,就是因为觉得来钱快、隐蔽性强、难以被追查。他甚至还发展“徒弟”,专门通过扫街等方式来洗钱,以逃避侦查。

令人心痛的是,郭某某第一次犯罪时刚满16周岁,公安机关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但是他在取保候审期间,继续通过让未成年被害人领取明星福利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到10万余元,被害人遍及全国多个省份,多个地区。

近日,该案在颍上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以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机关

送达《督促监护令》,做好“后半篇文章”

颍上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卢秀丽介绍,本案被害人多是初中学生,涉世未深,辨别是非的能力也比较弱,容易轻信网络上刷单返利或领取明星福利等噱头。

他们通过梳理发现,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普遍存在对子女使用网络行为引导不足、监督缺失的问题;没有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平时只注重子女的学习成绩,缺乏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忽视对子女使用网络行为的管理,造成未成年人深陷网络诱惑,最终掉入犯罪分子设置的圈套。

为此,检察机关从三方面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是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消除犯罪行为对其身心健康等权益的不利影响;二是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尽力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三是督促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正确合理利用网络的教育引导,帮助子女选择与其年龄和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网络内容,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和安全意识,提升识骗防骗能力。

因此,针对该案反映出的监护不到位问题,颍上检察院向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书面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引导教育孩子提升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和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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