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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退费,将于5月31日截止。其中已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予受理。
申请退费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是,2023年1月1日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范围内)的在保职工,需提供职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或参保证明(阜阳市参保职工无需提供证明,由经办人员查询);已在阜阳市外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提供市外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或参保证明;2023年1月1日前去世的城乡居民,需提供火化证或死亡证明;2023年1月1日前已获得政府资助参保待遇,多缴居民医保费用的城乡居民。
需要申请退费的参保居民请通过“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退费,退费申请到2023年5月31日截止。
重复参保人员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对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提交退费申请的参保人员,参保关系没有终止,在确保不重复享受待遇的前提下,可继续享受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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