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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烈士亲属前往异地祭扫烈士可享受哪些补助?记者昨日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烈士亲属省内异地祭扫可获定额补助,可提前到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介绍信”,回程后凭介绍信回执给予定额补助。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解释,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前往异地祭扫烈士,可以享受补助。如无上述人员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烈士亲属前往异地祭扫烈士,可向烈士亲属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后前往祭扫,回程后凭介绍信回执给予定额补助。如无“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自行前往祭扫,则不享受定额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祭扫每年1次,每次不超过3人。异地祭扫时,相关车辆应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

补助方面,烈士亲属跨省祭扫时,省际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火车票标准计算,食宿及当地交通费按照3天计算;在安徽省内跨市祭扫,市际城市间交通费按照火车票标准计算,食宿及当地交通费按照2天计算;在市内跨县祭扫,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1天计算。

祭扫回程后,可凭“烈士亲属异地祭扫介绍信”回执,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的国内差旅费处级及以下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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