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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典型,弘扬医务人员扎根基层的精神,近日,市卫健委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评选出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党组织书记(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组织书记(主任)共10名。

本次评选活动要求参评人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长期扎根基层,一般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业务技能在基层较为突出,对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引导群众基层首诊、维护群众健康作出较大贡献,深受当地群众信任和好评。

本次评选活动将历时3个月左右,从3月下旬起,经宣传发动、推荐申报、组织评选、组织考察、严格审核、研究决定等程序,于7月前向“十佳”获评者颁发荣誉证书。对“阜阳市十佳乡镇卫生院党组织书记(院长)”获评者,将参照同级劳模奖励标准,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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