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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先生咨询:我居住的小区原未设立单元门禁,但在上月的业委会大会上,物业公司提出将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多数业主投了支持票。但是我认为,物业采集了我的面部特征信息,存在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是否侵犯了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

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鹏答复:若物业强制要求验证人脸信息进出小区,则属于侵权。《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小区物业在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录入人脸信息时,应当征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对于不同意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物业公司应提供替代性验证方式,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格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物业公司 验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