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7月25日,界首法院执行法官倾力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魏某开办的小吃店与王某开办的鲜果销售店毗邻。2月2日,魏某因其厨房热水壶电源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火灾蔓延将王某租赁的房屋以及室内电器、各种水果等烧毁。王某被迫停业。王某遭受的损失,魏某却不予赔偿,引发诉讼。

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令魏某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7.5万元。判决生效后,魏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通知双方进行调解,对魏某释法明理。经过批评教育,他愿意履行义务。

25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魏某一次性将案款交到法院执行局,法官及时将案款交付王某,该案圆满执结。

关键词: 发生火灾 财产损害赔偿 线路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