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商家同意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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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购买的油烟机

“油烟机买回家不到一周,就发生故障,现在不能用了。”7月2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他购买的油烟机经商家多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

昨日,经双方协商,商家同意给李先生无偿更换新机。

反映:

油烟机故障频发

李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他在阜城永昌商城一家厨卫店购买了一台“真情好太太”牌油烟机,安装当天可以正常使用。购买后的第5天,油烟机发生故障。“凌晨一点多时,我听到油烟机启动的声音,一直有‘关机、关机’的提示音播放。”他起身到厨房查看,油烟机竟自动开启了。

李先生点击关机键,但不能关掉油烟机,只能将其电源断开。第二天,他将问题反馈给商家相关人员张先生,张先生派维修人员来维修后,油烟机恢复正常。

没过多久,李先生的油烟机再次出现同样的故障,维修多次也未能解决,便要求商家更换新机。“商家也同意更换,可带来的油烟机都是样品机。”李先生说,这台油烟机至今已发生10余次故障,完全无法使用,他要求商家更换新机或退款。

商家:

已超出退货期限,只修不换

7月3日,记者来到李先生家中,遇到前来给他修理油烟机的工作人员张先生。他表示,李先生购买油烟机时已告知其购买后一周内可以退换。“这台机器他已经使用快半年了,使用痕迹很重,没法更换新的。”

对此,李先生不认可:“第一次发生故障时,我就要求退换了。商家说是小毛病,调试一下就好了,可修来修去现在没法用了。”

对李先生的诉求,张先生称,目前只能提供维修服务,若李先生执意更换,他们可以提供无质量问题的样品机。但李先生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律师:

有权要求更换或退款

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及时退货,反之可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具体到李先生的情况,双方没有事先约定退换期限,可自收到商品7日内退货。他在购买油烟机一周内便发现商品质量问题,要求更换遭到拒绝,超出退换期限责任在商家,且商品已无法正常使用,可要求商家解除合同并退款或更换新机。若商家不愿担责,李先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发稿前,李先生致电记者称,经过协商,商家同意免费更换全新的油烟机,他表示满意。

关键词: 发生故障 正常使用 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