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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omo”咨询:7月1日,门诊共济政策正式施行。请问在外地产生的门诊费用职工医保能报销吗?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经了解,该网友参加的是我市职工医保,目前退休在北京市生活。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方便退休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工作和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的职工,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对未能联网结算的,凭有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目前,我市正在抓紧测试门诊共济政策,确保7月1日正式实施。

关键词: 省财政厅 实施细则 在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