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主板的IPO项目受理数只有4单。

交易所数据显示,9月沪深两市主板合计受理IPO项目仅有4单,同比减少了7成以上,其中上交所仅有2单。


(资料图)

9月28日,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特能源”)主板IPO申请获得上交所受理,也成为继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当月上交所受理的第二单IPO项目。

以上也是上交所9月受理仅有的两单IPO项目。

仅从基本面来看,和特能源的业绩似乎并不“扛打”。

一方面,和特能源的收入囿于福清,其主要通过热电联产平台为福清当地工业园区提供集中供热、电力供应等服务;

不过和特能源在当地确实地位颇高。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和特能源所服务的工业园区客户曾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后来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才握手言和。

为了进一步巩固在福清的地位,和特能源此番IPO拟发行不超过0.38亿股、募资6亿元,投向“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管道”、“福清市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管道及管廊建设”、“福清市元洪投资区集中供气”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

另一方面,和特能源的利润在2020年达到高峰后再未恢复往日荣光——2020年至2022年,收入分别为3.14亿元、3.83亿元和4.55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6亿元、0.74亿元和0.79亿元。

和特能源此番IPO能否顺利成行,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煤炭成本承压

作为能源生产的形式,热电联产通过燃料产生动力的同时还能利用余热回收设备提取废热,以此同时产出电能和热能,相比热电分开具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优势。

主营热电联产的和特能源,正是依托热电联产的方式供应蒸汽和电力。

报告期内蒸汽业务是和特能源主要收入来源,2020年至2022年该业务收入分别为2.04亿元、2.64亿元和3.13亿元,2022年相比2020年增长了53.43%,收入占比基本接近7成。

主业收入稳步增长的背后,作为上交所主板9月受理的第二个IPO项目的和特能源利润却呈现下滑的趋势,2021年、2022年利润分别为0.74亿元、0.79亿元,相比2020年分别下滑了36.21%、31.90%。

利润的走低与原材料价格变动有关——和特能源以煤炭为主要燃料。

2020年至2022年,和特能源的煤炭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669.29元/吨、1015.02元/吨和1337.49元/吨,其中2021年、2022年相比2020年涨幅达到51.66%、99.84%。

对此,和特能源也做了提价的“努力”。

“公司热电联产经营情况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蒸汽销售方面,目前公司蒸汽价格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消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不利影响。”和特能源解释称。

但提价程度有限。2021年、2022年和特能源的蒸汽销售单价分别为178.35元/吨、212.94元/吨,二者相比2020年分别仅上涨了20.22%、43.50%。

这导致和特能源的蒸汽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了挤压,2021年、2022年毛利率分别仅为10.55%、2.46%,相比2020年分别下滑了20.22个百分点、28.31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未来煤炭价格的走势或仍将进一步影响和特能源的利润空间。

从和特能源2023年一季度的情况来看,煤炭采购价格已有所下滑,同期价格为1082.10元/吨,同比下滑了近2成。这带动蒸汽业务的毛利率从2022年的2.46%上升至今年1季度的5.83%。

“2023年,受市场供需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煤炭价格有所下降,但若煤炭价格在未来出现持续上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和特能源表示。

目前煤炭价格仍呈现上涨趋势,这或许仍将对和特能源的利润表现带来潜在挑战。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9月中旬无烟煤(洗中块)、山西优混(5500大卡)、焦煤(主焦煤)价格分别为1387.6元/吨、920.3元/吨、2034.4元/吨,与9月上旬相比涨幅分别为2.2%、6.7%和3.4%。

海通证券预计煤炭价格仍将维持高位态势。

“四季度进入国内冬季旺季,叠加国际动力煤市场印度、欧洲需求提升,若供应收缩依然持续,动力煤价格有望出现较大幅度反弹。该行预计23年长协均价有望维持在700元/吨以上、市场均价900元/吨以上高位波动。”海通证券表示。

和特能源的利润正面临着不确定性。

潜伏福清的“老大”

和特能源的股权结构呈现家族控股的特征。

实控人严勇、林建芳以及一致行动人林俊云控制了和特能源88.47%的股份,其中严勇、林建芳系夫妻关系,林俊云则是林建芳之母。

自然人控股的背后,和特能源在福清当地的竞争优势“不容小觑”。

申报材料显示,和特能源不仅注册地以及主要生产地均位于福清市,主要收入同样来源于此地。

公开资料显示,福清市共设有融侨开发区、江阴港城经济区(下称“江阴工业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下称“元洪投资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四大工业园区。

和特能源则包揽了元洪投资区、江阴工业区两大工业园区的热电联产业务,这两个工业园区也是其主要收入来源。

这确实符合热电联产行业的基本情况。

整体来看,我国的热电联产企业的分布呈现区域性的特征。例如热电联产企业世贸能源(605028.SH)主要服务区域位于宁波,新中港(605162.SH)的服务区域则位于浙江省嵊州市。

但和特能源在福清地位卓然。

申报材料显示,和特能源不仅是江阴工业区内主要蒸汽管网运输服务提供商,还是国家级工业园区“元洪投资区”内唯一一家热电联产供应企业。

为巩固在元洪投资区和江阴工业区的地位,和特能源此番IPO的募资用途之一就是投向“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管道”、“元洪投资区集中供气”和“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管道及管廊建设”项目的建设。

不过和特能源在园区中“一家独大”的地位已招致部分公司的“不满”。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2023年5月1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篇名为《供热涨价惹纠纷?看法院如何进行一次“有温度”的调解!》文章指出,和特能源子公司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和特”)上调园区供热价格引发元洪投资区内入驻企业的不满,该投资区内一家生产规模中等以上的粮油生产企业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宏股份”)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将福州和特诉至福州中院。

“康宏公司不认可和特公司上调价格的方案,但园区内只有和特公司一家供热公司,康宏公司亦担心蒸汽价格协商不下,企业将面临供汽中断的风险,若生产停摆,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该文章指出。

更为关键的是,康宏股份并不是孤例。

“园区内因为用热价格问题与和特公司产生分歧的生产企业不止康宏公司一家。”该文章指出,“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多次组织和特公司与康宏公司等园区用热企业召开价格协调会,仍无法化解供热企业与用热企业之间的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案件还成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例垄断纠纷案件。

最终在福州中院各方的协调下,双方以临时价格解决争议,而福州和特则承诺不会中断蒸汽的供应。

但“唯一性”地位下,和特能源与园区内企业是否还会有进一步争端,这是否会对其基本面构成潜在影响,仍需要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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