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银保监管机构九江监管分局罕见地公布了多张来自“2021年”的罚单。
其中一张罚单显示,江西银行九江分行的原行长王岩,被中国银保监会九江监管分局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处罚的案由是王岩“对江西银行九江分行对集团客户未统一授信、减少审批程序进行授信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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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案由,王岩似乎主要在授信流程上出了差错。但随着其他几份借贷纠纷的法律文书的发布,各种信息拼凑出了一个“靠银行吃银行”的蠹虫形象。
自导自演骗贷超2000万后入狱
2018年1月,一份关于江西银行九江分行与九江市泓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市赣昌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被披露。
根据该裁判文书,时任南昌银行(现“江西银行”)九江分行原负责人王岩亦涉入该案。
经查,2011年至2014年期间,王岩利用担任九江分行行长职务之便,用其实际控制的九江市泓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泓宇公司)等多家公司,伙同王进伟、熊俊芳、任亚龙,采取制作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操纵其控制的公司之间(或与其他关联公司)互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提供担保等手段,违规审批发放,多次从南昌银行九江分行骗取贷款共计2190万元。
这些资金被用于经营投资、归还借款和借给他人“过桥”周转资金。
最后王岩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多环节滥用职权
在违法违规发放贷款的过程中,王岩将自己的行长经验和身份利用到极致。
以其中一起案件为例:
首先,王岩指使王进伟、熊俊芳虚构九江泓宇公司、江西顺源公司的购销合同为贷款用途并制作虚假的财务报表等材料,以九江泓宇公司的名义分别向九江分行申请贷款500万元、400万元。
然后,王岩利用行长身份,要求九江分行的客户九江赣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赣昌实业”)、九江宏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两笔贷款提供担保。
“被坑”的贷款担保人赣昌实业及其代表人指出,在签订担保合过程中,是王岩要求该公司担保……同时,王岩还以该公司在该行的贷款相要挟。
在后续审批环节,王岩则是直接向银行下属审核人员打招呼,然后自己违规批准发放了贷款。
此后,王岩改变贷款用途,将其中大部分贷款资金归还“过桥资金”,其余部分贷款资金用于归还江西金兆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盈和春公司的贷款利息及公司日常开支、购买房产。造成两笔贷款逾期无法归还。
借用客户贷款
不仅是让客户为自己的实控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王岩还利用行长身份的便利性向其贷款客户借款。
2017年,另一名为《张新国与任亚龙、王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2012年7月份左右,张新国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王岩。同年12月末,经王岩协调,为张新国名下的富新商贸公司在南昌银行九江分行完成490万元的续贷手续。
但是贷款尚未来得及使用,2013年1月初,王岩说急需490万元贷款过桥资金,叫张新国借给他临时用一下。张新国表示:“考虑到被告王岩是分行一把手,管着他的贷款,就同意了”。
同年3月,王岩再次因临时用款找到张新国借款,最终再借得70万元。两笔借款分别汇入入江西盈和春投资有限公司、江西盈和春投资有限公司。
此后,该两笔款项未及时归还,张新国向王岩催要,王岩提出转为较长期限的借款,由其妹夫任亚龙出具借条,王岩担任担保人。
2013年11月14日,因本人名下富新商贸公司也要偿还贷款,张新国就找王岩要求清偿。王岩说暂时归还不了,便为张新国公司的贷款办理了续贷手续后,任亚龙、王岩重新对该490万元办理了新的借款及担保手续。
此后,王岩仅于2014年11月通过他人向张新国汇款70万元。剩余借款到期后,张新国多次追讨未果。直到任亚龙、王岩被九江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两人仍未偿还欠款。
躲在家族背后的隐形“蠹虫”
职务身份敏感,王岩又是如何躲过金融机构的层层风控,为自己的公司贷款?
而他又是如何躲过贷后审查,从自家银行客户手中借得贷款的?
从众多裁判文书来看,王岩在这些环节中,多数不直接以贷款人、借款人的形象出现,而是通过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网进行操作。
例如张新国在多次追讨未果后,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其财产线索得知,借款的盈和公司名义负责人黄仁华为王岩妻子胡某雯的舅舅,实际控制人为王岩。
而王岩另外实控的一些公司,有的由弟弟王某伟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有的让妹夫任亚龙出面……
可谓一人“扯上”了全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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