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重磅消息,一个接着一个。
昨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 阶段性维持、 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9月30日,财政部发布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资料图)
文件指出,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来了,个人所得税怎么算,请看下图:
关于这次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如何看待?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 首先,二手房个税就是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比如,房子的原价是100万,卖方以1000万的价格卖给买方,则要从这900万差价中征受一部分作为个税税收。
各地的政策各不一样,大部分城市是全额收取1-2%作为交易个税,而且基本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举例来说上海等城市基本二手房个税按照1%收取,但也有少数城市比如北京征收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按照差额收取。
对于大部分城市来说,一套房可以节省税费在3-5万,而北京等城市少部分房源可能节省几十万以上。
其次,新政策对于大部分城市市场影响不大,但对于北京等少数城市换房客户可能有一定影响。有利于增加有个税的房源流动性。
第三,整体看,最近包括央行、财政部等都在针对房地产市场发布定向稳定宽松政策,有利于市场逐渐稳定。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9月30日
关键词: 住房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