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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犯罪分子以婚恋交往为名,发展成男女朋友获取信任后,骗取受害人钱财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近日,颍州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婚恋的诈骗案件。

2019年2月,晓露(化名)在抖音上结识了一名陌生男子,对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自称叫“晓雨”,32岁,生意人。晓雨对晓露发布的每一段视频都秒赞,还不时刷些小礼物,说上各种甜言蜜语。晓露对这个体贴浪漫的男人萌生好感,见面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没过多久,初识的浪漫荡然无存,各种麻烦接踵而来。晓雨没有固定工作,租了一家店面卖服装,但生意不好,客流量少。晓露鼓励晓雨到夜市上摆地摊,增加销量。看着晓雨每天起早贪黑,虽然没有挣到钱,但晓露也颇为感动。

让晓露没有想到的事,晓雨没有将精力用在做生意上,而是每天在外参与各种赌博活动。

于是,晓雨以各种理由找晓露借钱:朋友过生日、家里人住院、车辆年审、承包学校食堂……可收到晓露的转款之后,他又出现在赌博场上。1年多的时间里,晓露先后转给晓雨4万余元,而晓雨从未归还。更让晓露没有想到的是,晓雨还和另一个女网友网恋,和自己说的那些情话更是骗人的。

将晓雨的各种骗局识破以后,晓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晓雨落网。经查,晓雨真实姓名为殷某某,已40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近日,颍州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与被害人晓露通过抖音相识,后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殷某某前往晓露的住宅处共同居住。期间,殷某某无正当职业,无固定收入,在明知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为满足自己大额开销和赌博恶习,编造多种虚假理由多次向被害人晓露借款,共计骗取晓露4万余元。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颍州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近年来,假借“恋爱”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犯罪嫌疑人通过聊天交友软件、婚恋网站等方式认识被害人后,打着婚恋的幌子,骗取被害人的信任,通过各种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恋爱中的男女因“情到深处”易失去理性,骗子便利用情感的诈骗手段让人深陷其中。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恋爱交友中,一旦涉及金钱交易和账户转账时,必须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一旦发觉遭遇诈骗,应当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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