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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各学校(托幼机构)能够按要求,建立校园卫生安全防控制度,成立防控领导组织,明确校长为学校卫生安全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开学后,各学校均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登记及传染病报告;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采取留观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等相应措施,对检测异常的师生及时上报。
检查组强调,春季天气变化无常,校园人群较为密集,容易引起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各校要做好校园消毒工作,强化对消毒人员消毒知识和含氯消毒剂配制培训,严格按照消毒流程进行规范消毒;同时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