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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共有脊椎动物31目75科218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7种(东方白鹳、白头鹤、大鸨、青头潜鸭、黄胸鹀、白枕鹤和白尾海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9种。
近年来,我市扎实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再升级。比如,做好野生动物救治收容工作,全市共建野生动物救助站3个,野生动物救助人员超20人,平均每年救治收容野生动物超200只(头);在部分道路两侧种植5000多棵柿子树,每年结出约100万斤柿子,专门留给野生鸟类过冬食用;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全市共建设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15处,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积极开展“清风行动”和候鸟迁徙季护飞行动,严厉打击陆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