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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可给予适当购房补贴或贷款贴息。近日,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此予以明确。

支持阜阳开展低碳片区试点

目前我省执行的是节能率65%的建筑节能标准,《行动计划》规定我省将启动编制75%建筑节能标准,2024 年起,合肥、芜湖、滁州、马鞍山等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 75%节能标准,其他市 2025 年起执行。我省还将支持滁州等市开展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合肥、阜阳、淮南、六安、黄山等市开展低碳片区试点,建成一批近零能耗建筑项目。

推动全过程绿色建造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全过程绿色建造,探索绿色设计路径,开展“绿色工地”建设行动,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推进智能家电与住宅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全装修交付,开展智慧住宅示范项目试点。全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对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的,可给予适当购房补贴或贷款贴息。

此外《行动计划》规定,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逐步构建跨部门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立建筑运行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在公共机构中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率先实施能源托管。

在此基础上,分年度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公共建筑,支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居住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在此基础上,建立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机制,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 20%。建筑拆除应采用绿色施工方式,制定安全防护和降尘措施,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充分回收利用。

关键词: 行动计划 建筑节能 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