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出台
(相关资料图)
今后,居民想知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只要在物业项目主出入口等显著位置看星级评定铭牌就行了。近日,市房屋管理局印发《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对此予以明确。
物业服务质量
分5个星级
星级是物业服务质量的等级标志,共设5个星级,最低一星级,最高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物业服务基本合格项目,二星级为物业服务合格项目,三星级为物业服务优良项目,四星级为物业服务优秀项目,五星级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
除物业费享受政府补贴的项目外,全市物业项目均应参加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直接评定为物业服务不达标项目: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查无该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登记信息的;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物业服务品质未达到一星级的;申报项目在截止申报前的一年内因物业企业原因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申报项目物业服务经营权的取得不合法的;企业经营范围不包含物业服务内容的;有其他严重影响物业服务品质情形的。
街道被赋予评价权
办法通过对物业项目在项目信用、环境卫生、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综合评定物业服务质量星级。
考评分值实行百分制,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专家)评分占星级评定总得分权重的70%,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评分占星级评定总得分权重的30%,二者相加再乘以收费标准浮动系数和交付年限浮动系数,为项目星级初评得分,即项目初评得分=(专家评分×70%+办事处评分×30%)×收费标准浮动系数×交付年限浮动系数。
经初评达到一星级至三星级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的物业项目,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予以评定;经初评分数在80分以上的物业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择优上报市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四星级、五星级评定。
评定单位应当通过报纸、市物业主管部门网站等方式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在参评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日。物业项目星级评定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星级评定铭牌置于物业项目主入口
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星级评定铭牌由市物业主管部门统一样式。四星级和五星级铭牌由市物业主管部门制作,一至三星级铭牌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制作。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擅自制作、变造或使用。
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颁发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铭牌。星级评定铭牌应当置于物业项目主出入口等显著位置,便于识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悬挂张贴位置。
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重要指标,根据企业在管的所有物业项目星级评定结果,按照《阜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综合运用。对评定等级为四星级以上的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对评定等级为一星级及物业服务不达标的物业项目,增加日常监督频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对连续两次年度星级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下物业项目,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可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发提醒函,建议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