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同时规范共享单车等停放秩序,合肥市城管局发布《合肥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4月12日至5月12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城区将设四类停放区


【资料图】

《规范》提出,共享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应与用地空间承载能力、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控制停放总量,避免投放过度,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同时,还应满足相关的消防扑救及应急疏散等设施及空间需求,与周边车辆出入口、非机动车道、行人通道以及相邻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避免引发交通事故和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在此基础上,合肥市城区将设四类停放区。其中,接驳换乘类停放区主要服务于市民在轨道站点、公交站点换乘接驳而设置;生活通勤类停放区主要满足市民日常生活出行及工作人员、学生、工人等人群通勤型出行;休闲游憩类停放区主要服务于城市公园、商业用地、河流水系、山林绿地等相关用地,满足市民的健身休闲、观光体验等骑行出行;调度综合类停放区为具有调度功能的大型或中型停放区。

同时,《规范》还列出禁止设置区域,包括城市快速路红线范围内、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盲道,城市绿地等。对于城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轮渡站、大型文体建筑等设施所在区域,未编制规划和影响评价的,也禁止设置。

人流密集场所停放区设在30米外

《规范》也对设置区域有很多详细要求。

比如,接驳换乘类停放区应结合轨道站点出入口及公交站台等便捷、醒目的地点设置,停放区与轨道站点出入口及公交站台的距离宜为30米到100米,最远距离不宜大于300米。

临近城市轨道车站出入口设置共享自行车停放区的,宜沿出入口地面亭围护结构两侧及后方地坪设置,且应后退地面亭平台前的踏步前缘不小于30米的距离。

临近公交站台宜沿站台两侧设置共享自行车停放区,停放区应后退公交直线式停靠站站台、港湾式公交停靠渐变段及站台、站牌、两侧路缘线不小于30m的距离。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提出,生活通勤类停放区的布局应与上下游停放区保持适当距离,布局适宜于出入口两侧分别设置。

其中,利用小区、医院、公园、商业区、办公区等人流较密集的场所出入口门前区停车的,应在出入口两侧30米范围以外区域设置。利用行道树绿带的树间场地停车的,树池外缘间隔应不小于1.8米。

此外,路侧带上设有电话亭、书报亭、移动厕所等建(构)筑物的,共享自行车停放区应后退建(构)筑物出入口方向的边线不小于5米的距离。路侧带上设有指示牌、电线杆、路灯等杆体的,共享自行车停放区应后退杆体不小于1米的距离。

市民朋友们,如果你也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留言!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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