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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卫健委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拟规定,医师接诊前需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要加强药品管理,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一路狂飙,给交通、金融、家具等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极大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在医疗领域,人工智能也不断赋能药物研发、影像分析、病历管理等重要环节,有助于提高医疗诊断的精准性和治疗效果。在此背景下,智能机器甚至开启了“坐堂行医”的生涯。在一些药店和互联网医院,为了图方便、省时间、压成本,问诊环节竟由软件代替医生问诊,只要输入处方药需求后,就能使用智能技术自动生成处方。崭新的模式跳过了传统的处方开具、审核环节,让不习惯带处方的患者直呼方便,也给药店售卖处方药大开方便之门。
“AI开方,直接取药”,看似皆大欢喜,实则给患者生命健康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帮医生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和完全代替医生看病,完全是两个概念。虽然AI的记忆和学习能力超乎想象,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与通过层层考核取得执业资质、累积多年临床经验的专业医师相比,当下人工智能的问诊和开方水平根本不在一个量级。再说,医学伦理和个体差异永远离不开医生诊疗,一名名患者病情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随着治疗进程发生的身体变化等等客观病情,如何放心交给机器人去判断和治疗?
在便捷和安全面前,该怎么选?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对于问诊过程中出现的开方乱象,一方面严查问诊医师资格,一方面“手撕”人工智能处方。去年3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就曾明确,医师接诊前需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北京市此次发布的办法,是对国家监管细则的具体施行,并再次释放鲜明的信号:看病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容机器人冒充医生,更不能拿患者不当“人”。
为杜绝人工智能处方的出现,办法在监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建立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监管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主动与监管平台对接,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执业信息;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也要与该实体医疗机构同时校验……对现代医学诊疗,尤其是互联网诊疗行为的严格约束,不仅强化了医师在互联网诊疗中无可撼动的“主角”地位,也将提高患者在此类平台问诊开方的安全性。在天平的另一端,无论是省时间降成本的小心思,还是问诊模式的酷炫晃眼,都远不能承受牺牲群众生命安全的代价。
问诊开方不是走过场,医嘱更不能沦为模板化的“微写作”。严禁使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处方,是在这个新潮的医疗智能时代对患者的负责。(辛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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