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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元气森林诉某自媒体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已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显示:驳回一审被告(该自媒体)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播报显示,2021年4月28日,被告某自媒体通过其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了针对元气森林的侮辱、诽谤性言论,元气森林将其起诉至有关法院,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该自媒体侵犯元气森林名誉权,并须在其社交账号显著位置发表声明,向原告元气森林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上述判决。
资料显示,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目前旗下拥有元气森林气泡水、外星人电解质水、无糖草本茶——纤茶、燃茶、元气满满乳茶、冰茶等系列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已出口美国、澳大利亚等40多个国家。
对于此次判决,元气森林相关负责人表示,“媒体监督对于企业乃至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元气森林向来欢迎和支持媒体的监督工作。但近几年,一些自媒体为了博得流量,故意编造、散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抹黑企业及品牌并以此牟利,对企业和企业品牌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次诉讼的胜利既是元气森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成功的成果,也是对国家网信办‘清朗’行动的践行”。
据悉,打击虚假谣言一直是国家网信办“清朗”行动重拳整治的焦点。日前,中央网信办通报,“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已累计清理违规信息141.09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92.76万余个,其中永久关闭账号6.66万余个,对外发布公告110余期,有力震慑“自媒体”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5月,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各级网信部门积极统筹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约谈“自媒体”运营主体2089人次,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处置线索2268条,积极对外公开典型案例,持续净化网络生态。(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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