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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人在外地,户籍在外地,就心存侥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近日,界首法院“执行110”迅速行动,跨省异地执行,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要从2020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年5月4日12时许,张某华驾驶未经登记入户的机动三轮车,沿界首市邴集乡西张路自东向西行驶时,与张某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博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华驾车逃离现场。

该事故经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博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张某华却不愿意支付。双方引发纠纷后,张某博将张某华诉至法院。该案经界首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华赔偿张某博各项经济损失2.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华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然而,张某华认为自己是河南省沈丘县人,界首法院鞭长莫及,无法找到他,拒不还款。执行干警经过查控,也未发现张某华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近日,界首法院“执行110”接到张某博的举报电话,称发现张某华的踪迹。执行人员快速响应,驱车来到张某华住处,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迫于法律威慑,他当场履行了义务,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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