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邮报》《卫报》等多家英媒的消息,曼联已就C罗的违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解雇C罗。C罗被解雇的消息引发广大网友热议,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今天,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雅轩为大家以案说法、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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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达标,被辞退?

市民张某于2020年8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公司制度,所有业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工作完成的依据,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指标值80%的业务人员,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进行任何补偿。2021年3月,公司以张某近3个月工作业绩完成差等方面的原因,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认为某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说法:业绩考核虽然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超出法律规定的解除理由,对其直接予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工作失误,扣工资赔偿?

2021年12月底,19岁的小翟(化名)莫名被用人单位辞退。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告知小翟,因为他在之前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对外承担了损失,需扣除他部分工资用于抵偿损失。

说法:《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协商解除、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以及经济性裁员几种情形。本案中,用人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单方解除与小翟的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另外,尽管用人单位未与小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他们劳动关系的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本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按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损失。

试用期跟领导吵架,被开除?

2022年8月,小亮(化名)与一家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8至10月底。10月,小亮与经理就工作的事发生争吵,当天晚上公司人事经理给小亮发微信称接到通知,让他先不要上班,后续等通知。小亮接到通知后仍正常出勤上班。

10月底,公司人事约谈小亮后结清工资,并出具《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小亮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没有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情况。

说法: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去留,用人单位也可根据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关键词: 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