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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罗某从网络上认识一名女子,“网恋”两年,前后花费43万元,然而对方面都不让见。经强烈要求见面后,罗某发现“女友”的照片、姓名等全部是假的。近日,颍上警方侦破了这起诈骗案。(9月22日《颍州晚报》06版)

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线下的事情,线上可以完成;线上的需求,线下可以得到满足。在这种状态下,人们的情感生活也从现实社会转到虚拟空间,于是“网恋”应运而生。尤其是,伴随着移动智能终端全民化时代的到来,手机已从原来单纯的通讯工具,变成一种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而“网恋”也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变成一种触手可及的“变现”存在。

老实说,笔者对“网恋”持有排斥意见。没有面对面,只有键对键,哪来的相知、相亲和相恋?具体到上述新闻中的罗某,在陷入对方刻意制造的“人设”后,罗某持续不断地向对方表达“忠心”,而对方恰恰利用了罗某的这种心理,一再而三地索要钱财,并且一直拒绝约见,“只给米吃,不给面见”,导致罗某在两年内被骗43万元之多。

且不论这笔巨款对于罗某来说是否重要,仅从常识上来说,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的“美女”,你以为她会死心塌地跟你厮守终生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认钱不认人,肯定不是真感情。要知道,恋爱可以以“网”为媒,但绝不能被“网”束缚。只有跨越网络的“栅栏”,才能在真诚相知中获得所要的幸福。

关键词: 认钱不认人 死心塌地 社交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