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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从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新标准惠及全市35.5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
城市低保标准为阜城三区每人每月689元,临泉县690元,太和县720元,阜南县642元,颍上县和界首市729元;农村低保标准,阜城三区每人每月672元,临泉县673元,太和县703元,阜南县627元,颍上县、界首市729元。
城市特困供养标准,阜城三区不低于1124元,临泉县不低于1017元,太和县不低于1228元,阜南县不低于1130元,颍上县不低于983元,界首市不低于964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874元,临泉县不低于875元,太和县不低于914元,阜南县不低于816元,颍上县不低于983元,界首市不低于964元。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方面,分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个级别。其中,全护理标准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715元,五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670元;半护理标准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429元,五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402元;全自理标准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58元,五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54元。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方面参照集中供养标准分档,其中,全护理标准为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501元,五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469元;半护理标准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286元,五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268元;全自理标准阜城三区每人每月不低于43元,五县(市)每人每月不低于41元。
关键词: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