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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3岁,是单身汉,可以申请低保吗?”近日,颍州区民政局接到区“两有三解”办公室反馈的这一群众咨询问题。

随后,颍州区民政局立即安排专人实地走访调查,并根据《颍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回复: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和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但是未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主动告知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相关政策。

因咨询人目前在外地,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家庭情况、经济收入等进行仔细调查核实,若符合低保条件,将按程序将其纳入低保。

关键词: 人民政府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