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的通知》从本月起实施。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时办结我市首例“承诺轻罚”案件。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接到群众投诉称,牌照为皖KN8076、皖KC2669两辆营运客车涉嫌存在违规行为,随即要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启动程序,开展执法调查处理。

经调查,牌照皖KN8076为班线客车、皖KC2669为旅游包车,两车均隶属于同一公司,已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车辆与驾驶从业人员资质、证件合法有效;两车存在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规行为。

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对车辆经营者及两车驾驶员进行“说理式”执法,教育、告诫违规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危害性、法律责任与后果。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执法调查,主动分流乘客、消除违规行为,提出今后一定会诚信守法经营,申请执行“承诺轻罚”程序。

鉴于当事人主动认错、消除违规后果,愿意签订《承诺书》,整改、杜绝违规行为,交通执法人员对照《安徽省交通运输高频承诺轻罚事项清单(第一版)》40项清单认为,其符合“承诺轻罚事项清单”第11项、12项规定情形,当即启动“承诺轻罚”程序,对当事人给予自由裁量标准最低档处罚,并于当天下午为当事人“一站式”办结案件。

“积极推行诚信守法‘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的创新举措,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将广泛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等新举措,引导市场主体与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安全、优质服务,从源头预防、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词: 交通运输 违规行为 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