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有关通知,2022年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截止。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2年4月30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在申报程序上,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于5月15日前,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对象经县(市、区)妇联和市妇联审核通过后,报省妇联确定最终救助名单。最终救助人员将在市妇联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