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为更好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按照有关通知,目前市司法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补选20名人民监督员。

根据要求,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年满二十三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遵守法律等条件。在名额分配上,颍上县补选2人,阜南县补选2人,临泉县补选2人,太和县补选2人,界首市补选2人,市直补选10人。有意愿者可登录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查看具体公告,即日起至4月15日前进行报名。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将对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市司法局 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