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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太平洋证券的处罚决定书。其中诸多细节“耐人寻味”。

最令人“惊讶”的是第一点,5人未取得证券分析师资格,其中1人甚至连“一般证券业务”资格都没有,却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报告。

一般来讲,持有“一般证券业务”资格的券商员工,只能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资信评估业务之外的其它业务。

处罚决定书还指出,合规审核于两年前已经关注到员工的分析师资格问题,但直到去年4月,太平洋证券都没有及时进行“解决”,不知何故。

此外,监管还发现,抽查的研究报告在撰写人提交后,组长几乎同一时间便通过审核,这意味着审核的过程有可能是缺失的。

基于上述行为,云南证监会表示,太平洋证券应采取措施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按要求完成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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