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IPO“钉子户”卓创资讯迎终考:信息获取渠道暗藏诉讼、成本计量风险
有些企业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
早在2020年6月底便向深交所递交其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卓创资讯),不仅经历了罕见的四轮问询,而且在其冲刺上市期间还因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不得不遭遇中止审核。
IPO停摆,深交所的多次问询,都让卓创资讯的IPO进程远远落后于同期审核和申报的企业。比如,同在2020年7月递交申报材料的力量钻石(301071.SZ)现已开始发布再融资计划。
经过637天的排队审核,深交所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16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上,卓创资讯的IPO也迎来了关键时刻。
招股书显示,作为一家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企业,卓创资讯此次预计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以募集2.83亿元用于“大宗商品大数据平台”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标杆系统研发”两个项目的建设。
从业绩基本面来看,卓创资讯的净利润仅是5000万出头,与许多的创业板拟IPO企业相比并没有较大的优势。
从2018年至2020年,卓创资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3亿元、2.20亿元、2.18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为0.45亿元、0.59亿元、0.52亿元。
业务模式导致其遭遇了接连不断的诉讼纠纷,这更是让卓创资讯的IPO之路“雪上加霜”。在2020年8月,卓创资讯正式向深交所递交IPO申请后不久,其便遭到相关企业诉讼的精准狙击。
诉讼争端严重影响了卓创资讯IPO的审核进展,而无论最终的判决如何,卓创资讯的业务模式或许也因这些风波而陷入争议。
诉讼争端下的业务模式争议
作为一家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企业,卓创资讯主要以免费的形式通过信息授权、政府合作、信息交流、公开信息渠道等进行信息的收集。
截至2021年6月底,信息授权、政府合作、信息交流及公开信息收集方式对应的数据项数量占卓创资讯数据项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7.25%、0.47%、81.00%和1.28%。
其中,公开信息收集方式在其获取的数据项总量中虽然占比不到2%,但是却给卓创资讯带来了数千万的诉讼纠纷。
在卓创资讯递交IPO申请书不到2个月,2020年8月,一家名为上海有色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有色网)便对卓创资讯及其上海分公司提起了诉讼。
诉讼材料显示,上海有色网诉讼请求判令卓创资讯及其上海分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包括停止对外提供1#电解铜、1#铅锭、1#电解镍/1#金川镍/1#进口镍等价格数据,并永久性删除上述价格数据。
卓创资讯则认为该指控是以诉讼作为手段和策略考虑的行为。
“雷同现象的出现主要系基于产品报价的地域属性所致,且根据上海有色网提供的诉讼材料,上述情形已持续存在多年且其始终知情,但从未以任何方式向发行人明确提出权利主张,因此发行人认为,其提起本次诉讼的原因主要系出于以诉讼作为手段和策略考虑。”卓创资讯称。
二者就该起诉讼展开了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截至目前,该诉讼仍未有结果,卓创资讯名下仍有1000万元银行存款被法院裁定冻结。
这也使得监管层对卓创资讯的业务模式产生了质疑,即卓创资讯从公开网站中获取的信息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相关案件对业务的影响,纠纷事项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信息收集渠道及方式、尤其是公开信息收集渠道(通过行业协会网站、大宗商品企业门户网站、财经类网站等)的信息收集造成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和模式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深交所表示。
卓创资讯并不承认该业务模式存在不利影响。
“发行人通过上述信息收集渠道收集信息系其正常的经营手段,属于行业惯例或任何主体均可实施的收集措施。”卓创资讯表示。
由于诉讼暂未有结果,这也给卓创资讯的IPO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卓创资讯若是败诉,公开网站收集信息的方式有可能使其日后成为被其他企业的“狙击”对象,这其中也暗藏法律风险。
不过,卓创资讯方面并不认为该起诉讼并是由其信息收集渠道所引起的。
“上海有色网虽与发行人产生诉讼纠纷,争议事实系由于产品报价的地域属性所致而非由发行人信息收集渠道所引起,且通商律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事实的成立,发行人不存在原告诉请行为。”卓创资讯表示。
信息构成之谜
除了收集公开信息这一渠道外,卓创资讯还通过信息授权、政府合作、信息交流的方式获取数据。
其中,超8成的数据均来源于信息交流。
所谓信息交流就是卓创资讯的分析师通过电话沟通、通讯软件交流等方式,向与其建立联系的万余家大宗商品行业的市场参与者进行信息交流并采集信息,该等市场参与者通常为大宗商品生产商、贸易商以及下游终端生产商。
据卓创资讯介绍称,分析师通常能从对方获取某类商品在特定市场的信息,而对方通常能通过交流,了解到某类商品在更广泛区域内的信息或者分析师对某类商品价格走势的分析和预判。
卓创资讯强调,该种采集数据的模式不存在免费或低价向信息交流方提供付费产品、数据或报告以换取对方数据的情况。
尽管如此,但是卓创资讯称信息属于双向传递的这一解释显然与前述介绍存在矛盾。
“发行人与信息交流方基于良好的信息交流合作关系进而签署《信息授权协议》,在相关信息授权协议签署前后均不涉及对价支付的情况。信息授权来源于信息交流,仍然以信息的双向传递为基础。在信息授权合作过程中,双方均可以从对方获取信息,双方相互均不需支付对价。”卓创资讯表示。
也就是说,卓创资讯通过信息交流的方式与相关企业、单位等形成了良好的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二者签署了信息授权协议。而信息授权方则可以从卓创资讯处得到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信息。
从本质上看,这也是一种“变相”的信息交换方式。
这种方式带来的是信息成本的计量问题。
“在信息授权、政府合作和信息交流方式中向对方提供非付费产品、数据或报告的情形及相关交换是否涉及需要调整发行人信息获取成本”。深交所指出。
卓创资讯方面则认为其虽然是通过免费的方式获取信息,但是分析师的薪酬等便包括在信息成本中。
“发行人通过信息授权、政府合作和信息交流获取信息的成本主要为分析师的薪酬、电话费、办公费等,该等成本在发生时已完整计入当期营业成本,不存在应计入成本而实际未计入的情况。”卓创资讯解释称。
通过人工的方式来进行数据的收集也使得卓创资讯的人力成本居高不下。
招股书显示,从2018年至2020年,卓创资讯的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0.47亿元、0.55亿元和0.54亿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67.23%、74.95%、74.78%。
同期卓创资讯的人员数量分别为1232人、1140人和1111人。
但是这一庞大的分析师群体与同业相比,卓创资讯的人均创收水平并不高。
以2020年为例,同业可比公司上海钢联(300226.SZ)、华瑞信息(835311.NQ)人均创收分别为38.51万元/人、29.85万元/人。
这也意味着,卓创资讯2020年人均创收为19.65万元/人,仅为上述企业的一半。
卓创资讯将这一差异的原因归结于业务结构问题。
“主要原因是上海钢联的广告业务规模较大,发行人广告业务规模较小,广告业务需要的人员较少,相应的人均收入较高。”卓创资讯还进一步表示:“与华瑞信息相比,发行人人均创收低于华瑞信息,主要原因为华瑞信息专注于化纤、纺织等领域,发行人产品领域涵盖能源化工、农业、金属等行业,包含大宗商品行业的绝大部分领域,细分服务类型种类较多,人员数量较多,摊薄人均收入水平。”
不过该解释或是对数据差异问题的规避。
从人员规模来看,上海钢联和华瑞信息2020年的人员规模为1464人、91人。
这也意味着,卓创资讯的人员规模在少于上海钢联的情况下,其人均创收规模仅为上海钢联的51.03%;而当其人员规模多于华瑞信息之时,其人均创收仍低于华瑞信息。
以交换方式获取免费的信息获取渠道的隐形成本,加之账面上高居不下的人工成本,或许都使得卓创资讯的信息获取成本或远高于其所披露的数据。
暂无“持牌”计划或埋风险
虽然卓创资讯获取信息的渠道是免费的,但是其还是可以通过向用户提供数据信息来获取收益,其主要业务收入分为资讯服务、咨询服务、会务调研和广告服务四大类。
资讯服务是其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从2018年至2020年,资讯服务为卓创资讯带来的营收分别为1.60亿元、1.79亿元、1.79亿元,占当期营收比重分别为78.77%、81.20%、81.95%。
相比之下,咨询服务的收入占比则相对较低。
同期咨询服务所实现的营收分别为0.23亿元、0.24亿元、0.26亿元,占当期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1.53%、10.97%和11.91%。
值得注意的是,咨询服务或许存在“打擦边球”风险。
据介绍,咨询服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付费研究报告或者咨询报告。目前卓创资讯的所获得资质包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外调查许可证等,但是其却并未完成金融信息服务备案,也不具备相关投顾的资格。
根据《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卓创资讯提供的部分产品或服务属于金融信息服务。
交易所也曾要求卓创资讯解释其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说明现有业务及未来业务是否涉及证券业务信息技术系统服务,如涉及,提供相关备案情况。”卓创资讯表示。
对此,卓创资讯均予以了否认。
“截至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从事《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证券业务信息技术系统相关业务,未来亦无从事该等业务的计划。”卓创资讯表示。
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提供相应咨询服务背后所需要的牌照或资质备案问题,仍然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关键看咨询问题是不是涉及到投资建议,如果涉及或者多空方向暗示,就有可能存在违规问题,这是潜在的雷。”北京一位投行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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