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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和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据了解,8月5日前,各县(市、区)公布学区划分和入学工作方案。8月12日至15日,公办学校组织对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材料。与此同时,民办学校开始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核,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上报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16日至20日,公办学校对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审核材料。8月21日至24日,对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其他儿童、少年入学报名登记、审核材料。8月25日至31日,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名。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小学入学年龄为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根据《阜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要求,公办学校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报名、线上登记校验、线下审核”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小学和初中报名登记依据材料主要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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