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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人民法院日前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标志着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执结。

2021年8月9日上午10时许,被告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254省道行驶至界首市某路段时,与原告刘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原告刘某受伤,车辆受损,被告李某驾车逃逸。当地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认定被告李某未确保安全驾驶且在事故发生后未报警驾车逃逸,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入院治疗14天,花去医疗费用数千元,因被告未赔偿原告的损失引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499.2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刘某向界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为躲避执行举家外出,不知所踪。执行法官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近日,执行干警得知李某已从外地返乡,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下,最终,李某幡然悔悟,表示不再逃避责任,他电话联系家人送来案款,履行了义务。

关键词: 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