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试行分级分类监督制度

近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立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监督制度的通知(试行)》,将工地分为A、B、C、D四类,实行差别化、动态化、精准化管理。

其中,A类项目为市政桥梁项目和总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万㎡及以上、建筑高度100m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B类项目为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使用可能影响生产安全且尚未制定国标、行标、地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C类项目为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建筑高度大于24m、存在未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存在基坑及地下室工程,D类项目为市政道路项目和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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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责任分工,对A、B类项目实施重点监管,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频次,对C、D类项目按要求实施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较多(被责令停改、移交处罚、记录不良行为信息,或通报、约谈两次及以上),或事故相关项目(参建单位承建项目在阜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在外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提级监管(即由D类升至C类,C类升至B类,B类升至A类),对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直接提至A级监管。

“以往,我市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管,是采取差异化的方式。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则是根据建筑体量、危险程度及监管难度等方面进行量化,既突出重点监管,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又对风险程度不大的项目减少监管频次,一定程度上对营造营商环境有好处。”市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士说。

关键词: 生产安全事故 建筑高度 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