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改革的通知》,私家车“环保免检”延长至10年。此通知自6月1日起实施。
本次政策惠及的车辆,以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及私家车为主,现行的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年限延长至10年。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符合免检条件的车辆,如在上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的,仍需按现有规定参加环保上线检验。车龄超过10年(含)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定期检验仍按现有政策执行。免予环保上线检验的车辆仍需按现有政策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在第6-10年内上线检测时无需进行尾气检测,只需要进行安检。环保免上线检验车辆视为通过定期排放检验,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再收取排放检验费用,但车辆仍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支付相关安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