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拨打电话办理变更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鉴于目前部分医疗机构成为“黄码医院”,或暂不能提供正常诊疗,加上疫情防控致使进出小区不便,门诊慢性病患者可拨打市直或相关县(市)区医保中心电话予以变更。
按照此前我市下发的《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管理,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门诊慢性病患者需选择能够满足治疗需要、方便就医配药的市域内1-3家不同级别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双通道”药店及经医保经办机构评估认定的透析中心),每年底允许办理一次变更手续。
市医保局4月11日下发《关于静态管理期间门诊慢性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通知》明确,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门诊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参保人员在静态管理期间可电话办理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市医保中心电话:2296122/2296127;颍州区医保中心电话:2179053;颍泉区医保中心电话:2196197/2267739;颍东区医保中心电话:2323758;颍上县医保中心电话:4410618/4411288;阜南县医保中心电话:6765911;太和县医保中心电话:8676189;临泉县医保中心电话:6565119/5396203;界首市医保中心电话:4868986/4862872。
“只要打来电话,提出要变更至哪家医疗机构,我们会在核实其诊疗能力基础上为居民办好变更手续,并且不限定在原来选择的1-3家医疗机构范围内。”市医保中心相关人士介绍。
此外,静态管理期间,我市门诊慢性病采取“长处方”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对慢性病门诊患者可开具不超过3个月的处方药品。此前的规定是,对高血压、糖尿病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慢性病,医保可实行按长期处方管理,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