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感谢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小区里的违章建筑拆除了。”3月16日,网友“0338”在“颍淮新闻”客户端就之前反映其居住小区里存在违章建筑一事追加评论,并给出五星好评。(3月22日《阜阳日报》02版)
蓝天白云、天朗气清的日子里,当你站在自家阳台上,本该享受一下春日的气息时,却不见悠悠绿意,只有“占地为王”的违章建筑物抢占了风头……小区里的违章建筑,不仅与国家政策规定格格不入,还引发广大居民的强烈不满。坚定不移拆除小区里的违章建筑,是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之举,也充分彰显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整治私搭乱建、违占违建的坚定决心。
拆除小区里的违章建筑心痛是难免的,但执行是必须的。任何违反规章制度、企图投机取巧的做法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拆除小区里的违章建筑,固然需要多些人性化,但人性化执法绝不是弱化执法力度,违规业主也切莫误读人性化执法的本意。
对于私搭乱建、违占违建,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大的决心、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合力,进行全面彻底地整治。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手软,要抛弃幻想,铁腕整治,坚决作为。不可否认,很多违章建筑都是在心存侥幸下私搭乱建的,但在铁腕、有力度的政策面前,显然是行不通的,包括依法强拆在内的强制性措施,正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同时,社区、物管和监管部门更要致力于抓早抓小,做到“有病”马上治,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抓早”,就是要早打“预防针”,防患于未然;“抓小”就是要从小处着手,久久为功。有关部门别等生米煮成熟饭了,才想到去突击抓违章建筑。
城市创建升级,要从遏制违章建筑开始。整治违建就该“拆无赦”,限期整改不如立行立改,拒不整改必须亮红牌。有关部门既要加强日常监管,也要趁早下手。尤其是在问题没有暴露出来之前,就要抢先出击,让违建者遭遇“当头一棒”,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