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签字借过钱,但年过七旬的长沙市民郝奶奶却背上了千万元巨债。日前,在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和岳麓区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终于传来了郝奶奶“被欠债”系列案件改判的消息,她再不用背负这些巨额债务了。
经查,2011年至2013年间,郝奶奶的丈夫姚某曾以资金周转等为由,先后向多家公司、多人借款。因到期无力偿还,债主们便将姚某和郝奶奶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数笔债务纠纷均发生于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判决郝奶奶与配偶姚某共同承担巨额债务。然而,直到2015年法院对其住所实施司法拍卖时,郝奶奶才知晓自己身上竟然背负了如此巨额债务,令其原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
“我都不认识这些债主,法院判决我一起归还债务很不公平。”莫名其妙因丈夫无力偿还借款“被负债”千万元,郝奶奶头疼不已,“退休以后丈夫讲,他在外面帮人打工,我从来不知道他在外面借钱承包工程的事,我从来没有在借条上签过字。”2018年3月28日那天,郝奶奶找到了当时正在社区接访的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卜雪凡,请求检察机关的帮助。老人家的诉求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检察官与郝奶奶具体对接。
承办检察官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原来2011年2月至2013年11月间,在郝奶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丈夫姚某以承包基建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向6个案件当事人借款近700万元,一直未还。被诉至法院后,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望城区法院、长沙县法院、岳麓区法院分别作出判决,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郝奶奶需共同偿还。
“直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郝奶奶才发现姚某向多人借款,还在长沙市多个基层法院被提起民事诉讼。但此时案件已经过了上诉期。”该案承办检察官赵莉介绍,该系列案件分布在长沙市四个不同的区县,考虑到当事人年纪大了,又有身体不好的女儿需要照顾,岳麓区检察院向长沙市检察院请示,市检察院决定,岳麓区范围内的2起案件由岳麓区检察院直接办理,涉及其他区县的案件由岳麓区检察院配合市检察院办理。
赵莉介绍,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郝奶奶丈夫的借款行为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均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故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遂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最终,长沙市中级法院于今年9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进行改判,为郝奶奶免除了686万余元本金、675万余元利息共计1361万余元债务的还款责任。
目前,针对郝奶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所带来的生活困扰,岳麓区检察院已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11月7日,郝奶奶专程来到岳麓区检察院,为承办检察官送来感谢锦旗:“感谢检察机关让我卸下了莫名的巨额债务。”(记者 张吟丰 通讯员 王俐 瞿玉成)